抽身退出也是一种醒悟 女子用16.8万彩礼钱周游中国
这样的“活出自我”,你赞成吗?山西一位女子因女方彩礼暂时加价而退婚,拿彩礼钱辞职游览。从往年6月1日,朱某背着行囊登程,5个月的期间,走了40多个城市,花了3万多。“交通关键是绿皮火车,就住青旅,都花不了什么钱。”
朱某引见,他和女友是经过相亲意识的,“谈了差不多八九个月,感觉期间到了,就预备结婚了”。他称,彩礼18万8是外地的“反常行情”,“咱们那叫‘大包’,这个钱就包含了婚纱照、三金钱这些。18万8我自己有16万8的积存,还有2万是找好友借的”。起初,女友索取额外3万的三金钱,“我说我给不起了,这些也是找人借上去的”,吵架后离别。
坦率地讲,朱某还是没有开放。坐绿皮火车、住青旅,5个月游览才花3万多,属于十分节俭的那种。这大略由于这是自己存上去的血汗钱,不想大手大脚花了。
更关键的是,他体贴父母的艰辛,示意:“每次相亲我都有点舒服,我跟女生一同吃海底捞,看电影啥的,可我父母素来没吃过海底捞。”父母原本计划帮他出太原买房的首付
什么是彩礼?彩礼是不是卖女儿的钱?
相亲时女方她父母去要男方家的钱,彩礼是卖女儿的钱。
男友说给我80000块钱彩礼问我这钱我准备要干嘛?他说这彩礼钱是我们俩共同的,这是在算计?
说明他很看重这笔钱,说实话,这个数目对大部分家庭来说,不是小数目,可见你男友家里经济能力一般。 请采纳,谢谢!
结婚前女方要了六万彩礼钱,刚结婚一个月女方就非要离婚,女方不想给男方彩礼钱说,作为补偿
彩礼钱不退还是不违法的,除非你能证明女方是骗婚。 但这种判决很麻烦,婚姻一方面是法律问题但它更是情感问题,情感的东西法律是无法直接定义的。 根据我的经验,除非你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女方是骗婚,否则你的钱是很难拿回来的。 我有个朋友也遇到过类似的情况,一个介绍所给他介绍了一个相当有姿色的外地女子。 两人认识两个月不到就结婚了。 结果结婚不到一个月就离婚了,由于结婚是出于自愿的原则没有强迫性质,而且该女子也是初婚所以法院没有判决骗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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