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车祸已致4死6伤 司机自称系4s店员工驾无牌新车失控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官网微博通报,1月24日13时许,在白沙小道星光立交辅道出现一同交通意外,一辆小汽车先后与9辆电动自行车出现碰撞,目前形成4人死亡,6人受伤。
接到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勘查处置,帮忙将伤员送往医院救治,当场将闹事车辆驾驶员杨某(男,31岁)管理。
杨某自称为汽车4s店员工,自己过后正驾驶无牌新车,因车辆失控出现意外。目前该起意外正在进一步考查解决中。
交通事故总结赔偿案
根据你所述,分析如下:1、你所述的“判决书”应该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2、司机是否职务行为,如果是,那么有重大过失的司机和所属单位在事故赔偿问题上负连带责任;3、货车的不合格因素,可能会有罚款,甚至对事故认定有影响,但应该与赔偿无关;4、至于赔偿数额,我先说总的,因为你说过时农村户口,因此死亡赔偿金元(广西省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543元),丧葬费暂按(2008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元,09年的没找到)元计算,精神抚慰金暂按5万算,误工费暂按1500元算,交通费住宿费暂按1500元算,合计元;5、交强险,在前述范围内承担11万,这样个人要承担5万左右。
这件事他要负全责吗
负全责。这样的避险超出了紧急避险的范围了。紧急避险的损失必须是小于不避险的损失。
如果他不避险,仅仅是一个人的生命安全,现在却是四死六重伤,远远超出不避险的损失了。
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1)如果是单方事故,民事赔偿就是由摩托车驾驶员承但,摩托车投保的就由保险公司连带承担(摩托车违章载人、三轮摩托车也不能载5人、三轮货运也就只能载驾驶员1个),保险公司是否会全部或是部分赔偿不包。
(2)如果是与其他车辆发生事故,按交警事故认定责任比例分担赔偿。
交通事故权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至29条相关规定(伤者赔偿和死亡赔偿全有);计算标准还得参您所在省高级人民法、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的《2011年某某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各法院及交警都是执行此标准)。
您的具住院情况、医生建议等我不清楚。建议自己去网上找以上标准及规定,对照情况就知赔偿项目及标准了。
本文地址: https://www.xiaotuo.net//565570c5a6410f0dda7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