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有有限度规则 跨省就医如何结算 医保局这么说
2023年,全国门诊和住院结算82.47亿人次,同比增长27%。视觉中国 | 图
“截至2023年底,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13亿人,笼罩面稳如泰山在95%以上。”国度医保局在2024年4月11日发布的《2023年医疗保证事业开展统计快报》()发布了这一数字。
“我国参保大盘是稳如泰山的,绝大少数居民对基本医保制度是有信念的,这种基础是稳如泰山的。”国度医保局规财法规司副司长朱永峰在上半年例行资讯发布会上示意。
《快报》显示,2023年,原承当医保脱贫攻坚义务的25个省份经过医疗救助共资助7308.2万人参与基本医疗保险,支出153.8亿元,人均资助210.5元,乡村低支出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如泰山在99%以上。
朱永峰引见,在2022年剔除省()内重复参保、有效数据近4000万人的基础上,2023年继续剔除跨省重复参保1600万人,在600万之后,2023年实践参保人数照旧净增四百多万人。
推进团体账户跨兼顾区经常使用
当初用医保,已变得十分便
跨省异地就医可直接结算,具体程序怎么走
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医保全国联网针对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工作进展,人社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副主任黄华波13日表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已联合印发文件,目标任务是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已取得两大突破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做好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这个工作,人社部成立了专题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倒排时间,集中攻关,目前取得一些重大突破,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12月9日,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基本医疗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这就是人社部发2016年120号。 文件明确了目标任务、基本原则、主要政策、结算模式、经办规程、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责任,还有信息系统的建设等一些重大问题。 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通过了初步验收。 这标志着这项工作从政策决策、系统建设正式转向政策落实和系统部省对接试运行的这一阶段。 同时,加强京津冀、上海、广东等地方调度,督促今年各地必须要实现省内的跨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并且与部级系统进行对接,做好准备。 上哪看病 在哪报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结合本地户籍和居住证制度改革,逐步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纳入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覆盖范围。 1、2016年底基本实现全国联网,启动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工作;2、2017年开始逐步解决跨省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年底扩大到符合转诊规定人员的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基本原则?规范便捷、循序渐进、有序就医、统一管理。 今后,参保人员只需支付按规定由个人承担的住院医疗费用,其他费用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审核后支付。 坚持先省内后跨省、先住院后门诊、先异地安置后转诊转院、先基本医保后补充保险,结合各地信息系统建设实际情况,优先联通异地就医集中的地区,稳步全面推进直接结算工作;坚持与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相结合,与分级诊疗制度的推进相结合,建立合理的转诊就医机制,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政策、流程、结算方式基本稳定,统一将异地就医纳入就医地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谈判商、总额控制、智能监控、医保医生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服务范围。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采取什么样的流程?转出方面1.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应到参保地经办机构进行登记。 2.参保地经办机构应根据本地规定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建立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并实现动态管理。 3.参保地经办机构将异地就医人员信息上报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形成全国异地就医备案人员库,供就医地获取信息。 结算方面1.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出院结算时,就医地经办机构根据全国统一的大类费用清单,将异地就医人员住院医疗费用等信息经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实时传送至参保地经办机构;2.参保地经办机构根据大类费用按照当地规定进行计算。 《通知》同时要求强化跨省综合协调,对无故拖延拨付资金的省份,部级经办机构可暂停该省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各省级经办机构负责协调和督促统筹地区及时上缴跨省异地就医预付及清算资金。 各地医保待遇有差异怎么办?依据《通知》,跨省异地就医原则上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政策。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资金管理一直是难点《通知》明确,跨省异地就医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在地区间实行先预付后清算。 部级经办机构根据往年跨省异地就医医保基金支付金额核定预付金额度。 预付金额度为可支付两个月资金。 跨省异地就医清算按照部级统一清分,省、市两级清算的方式,按月全额清算。 我国将建设国家平台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提供支撑。 部级经办机构承担制定并实施全国异地就医结算业务流程、标准规范,全国异地就医数据管理与应用,跨省异地就医资金预付和结算管理、对账费用清分、智能监控、运行监测,跨省业务协同和争议处理等职能。 同时加快社会保障卡发行。 《通知》提出,各地要将社会保障卡作为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身份识别和直接结算的唯一凭证,对有异地就医需求的人员优先发卡,建立跨省用卡服务机制。 要按照全国跨省用卡技术方案和统一接口规范,完成用卡环境改造,支持跨省用卡鉴权。
关于医保异地就医的问题
办理异地就医后只能在异地住院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回缴费地报销。 医保卡里个人账户的钱是不能在异地使用的。 只能在缴费地药店购药使用
异地就医医保有什么规定
异地就医医保可以报销的主要有三种情况:1、异地安置(长期驻异地工作或退休长期异地定居)的参保人员并办理好异地安置手续,按规定就诊的医疗费用。 2、异地转诊,参保地不能明确诊断或治疗按相关手续转往上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3、异地急诊抢救,参保人员因出差、旅游、探亲等情况时突发急诊抢救住院并按规定向参保地医保部门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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